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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三方劳务服务紧急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4 来源:本站作者:广安区人民医院 浏览量: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三方劳务服务紧急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川财采[2020]15号文件精神,4008云顶集团院拟对新冠肺炎疫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三方劳务服务紧急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QYC[2021]007号。

  2.采购项目名称:新冠肺炎疫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三方劳务服务。

  3.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4、服务人员:13人。 

  5、项目资金:自筹资金。预算资金3456.00元/人/月。最高限价3300.00 元/人/月(包干价)

  二、采购项目简介:

  1. 有医学背景;

  2、每岗位至少保障有1名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或护士;

  3、年龄满18周岁,小于45岁;

  4、有工作责任感;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询价邀请在广安区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劳务外包;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医学或护理专业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5日8:00-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10: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2021年8月6日上午10:00前送达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门诊六楼电教会议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广安市广安区人医院采购科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询价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门诊六楼电教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一号)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5808269016

 

                                                2021年8月 4 日


新冠疫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三方服务紧急询价采购文件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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