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医院医疗废水日常排放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废水排放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经广安区人民医院2024年第22次院长办公会(广区人医纪[2024]22号)研究决定,同意开展院内询价采购污水处理消毒剂次氯酸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剂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2.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二、资金情况 预算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预算金额4.65万元,大写:肆万陆仟伍佰元整。 三、最高限价:最高控制价为44175元;单价最高限价为1472元/顿。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采购项目简介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位于广安区民康街1号,本次招标服务范畴是采购污水处理消毒剂次氯酸钠。为切实做好医院医疗废水日常排放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废水排放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要求符合资质的商家为4008云顶集团院提供高质的污水处理消毒剂次氯酸钠。最高限价单价为:1472元/吨,总计采购量30吨,共计预算金额44175元。 五、采购项目要求 1.报价方式:现场一次性报价;本项目为包干价; 2.报价要求:该项目为单价采购,最高限价要求为:预算单价为1472元/吨;采购总量30吨,预算总价44175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最高单价限价,以预算单价进行下浮报价,采购总金额为44175元。 3.技术要求:次氯酸钠消毒应符合国家强制(GB19106-2013-次氯酸钠A型II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有效氯含量(以cl计)w/%≥10,到货合格率100%; 游离碱含量(以NaOH计)w/%:0.1-1.0;铁含量(以Fe计)w/%≤0.005; 重金属(以Pb计)w/%≤0.001; 砷(以AS计)w/%≤0.0001;外观浅黄色清澈透明液体,无可见杂质,无分层沉淀。 4.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规范。包装后的消毒剂,在符合储运、贮存要求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不得低于6个月。 5.本项目投标报价须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运输、仓储、包装、装卸费、抽样检测、利润、税金、可能涉及的专利技术及专利权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等,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全部计入。 6.服务要求:医院有权在供货期间对供货公司满意度进行测评,若连续2次满意度 低于8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供应商需自行提供存储设备,存储量约为三吨。 7.交货时间:接到常规订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若有紧急供应需求,供应商需在 8 小时内完成供应),根据存储设备存储量,每次配送量约为三顿。 8.付款方式: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供货,以实际单次供货数量为准,产品交货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单次随货清单、有效税务发票和甲方产品入库单,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9.验收:随车出具次氯酸钠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并接受院方抽检。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在广安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供应商为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资质文件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且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8.提供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承诺函加盖鲜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所有承诺格式自定,资料需加盖鲜章并密封。 九、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2024年8月9日10:00时前送达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总务科。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 十一、询价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220732
2024年8月5日
附件:
一次性报价表 项目名称:广安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剂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注:报价应是包括项目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安全生产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利润、及售后服务和与项目有关的供应商应缴纳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大包干价。 供应商名称:***(须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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