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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人民医院LIS系统模块升级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1 来源:本站作者:广安区人民医院 浏览量:


各潜在供应商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LIS系统模块升级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QYC[2020]022

2采购内容:

1)、检验过程监控管理模块;    (2)、科内大屏检验状态监控系统;  

3、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二、资金情况

自筹资金,已落实

最高控制价:6万元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地点:

1询价通知书自20207月21日至20207月240800分~1200分、1500分~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安市广区人民医院采购科附属楼5楼(广安区民康街1号)报名获取。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2获取询价通知书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询价活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72910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通知书中所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价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门诊楼6楼电教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7291000分(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门诊楼6楼电教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80826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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