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安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关于招聘卫生专业技术等工作人员的公告(第2次)》要求,经研究:定于2019年6月12日,由广安区人民医院牵头,与广安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共同组织进行本次招聘的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附件中下载查看)方可参加本次招聘考核。
(1)考核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8:30开始;
(2)考核地点:广安区人民医院六楼电教室。
根据专业分类考核顺序为:麻醉科→药剂科→检验科→门诊导诊→收费员。
二、考核要求
1、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区,关闭通讯设备并交候考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交还考生。
2、面试前考生进行签到,按签到序号依次进入面试区进行面试,严禁换签。
3、考生应试时只报签到序号,不报姓名。
4、面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作答形式进行。
5、每人面试限八分钟以内,面试内容包括个人推介、专家提问、形象展示。
6、面试期间严禁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考生与外界之间联系。
三、录用、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在此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录用),经院党委会或行政会议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待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区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考生不符合医院规定被取消考察、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主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次招聘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广安区人民医院官网及OA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逾期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广安区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826-2130050 李老师 彭老师
2019年6月11日
附:《广安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2019年第2次招聘工作人员参加考核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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