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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人民医院中桥院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4 来源:本站作者:广安区人民医院 浏览量: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区人民医院中桥院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2.服务内容:根据广安区人民医院医院中桥院区需求升级改造污水处理站。

  3.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中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

  预算金额4.2万元(大写:肆万贰仟元整)。

  三、最高限价:3.99万元(大写:叁万玖仟玖佰元整)。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采购项目简介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中桥院区位于广安区学府路248号,本次招标服务范畴是采购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为切实做好医院医疗废水日常排放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废水排放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要求符合资质的商家为4008云顶集团院提供高质的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现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一名。

  六、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51459-2024))(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规范。

  (二)商务、售后及其他服务要求:

  1.报价要求:该项目为总价包干采购,最高限价要求为:3.9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以最高限价进行下浮报价。

  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统一下浮率,采购人在最高限价内执行。(例:最高限价100 元,下浮率为10%,则结算单价为100×(1-10%)=90 元。

  供应商的报价只能有一个下浮率(即统一下浮率),出现不同下浮率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投标报价须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运输、仓储、包装、装卸费、抽样检测、利润、税金、可能涉及的专利技术及专利权费用、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等,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全部计入。

  3.服务要求:医院有权在项目实施期间对供应商满意度进行测评,若连续2次满意度80%以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4.服务时间及地点

  ①服务时间:结合医院实际,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完工后能够达到医疗废水排放国家环保相关要求为止。

  ②服务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中桥院区。

  ③完工时间:20天内。

  5.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资料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有效税务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

  6.售后服务:若医院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经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公司检测屡次不达标,中标供应商赔偿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人还将相关情况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

  7.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职能科室与乙方共同组织按照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组织验收。

  8.其他要求: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中标商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完工、质量原因造成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行政处罚等的法律及经济处罚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七、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在广安人民医院官网(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第2-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九、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十、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安区民康街1号(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行政楼304室)。

  3、方式:

  现场报名: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至广安区民康街1号报名。

邮箱标题须为: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

网上报名:请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将所有资料扫描清晰一次性以PDF格式发送至309158584@qq.com邮箱。()

  4.本项目询价文件无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签到说明及地点:

  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2024年11月20日9:30-10: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签到说明: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1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2220732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      
一次性报价表

 

附件1定.doc
cce12a1d8465412d4b8884b5776b08c6.doc (21.23 KB)


附件2:
广安区人民医院中桥院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预算清单

附件2.docx
b150e417930d1db18a2b06d3b9a05d79.docx (20.7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