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投标。 一、项目编号:GQYC[2020]015号 二、项目名称: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最高控价3.5万元。 四、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需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2019年度财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签订合同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参加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 六、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具备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 3、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七、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20年5月20日-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八、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5月25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采购科提出,由采购科负责统一解答。采购科将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18点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周三)上午10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邮寄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电教会议室。 十一、 2020年5月27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电教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采购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采购科组织实施, 广安市广区人民医院采购科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附属楼5楼,(民康街一号) 电 话:15808269016 联 系 人:吴先生。 |